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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7 | 来源:甘肃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中心 | 浏览次数:5115次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确定资助人选并签约派出。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已陆续公布2020年选派项目。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具体查询,并做好项目宣传、咨询、报名工作。

(二)我厅将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顺序装订,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统一上报。

(三)请各单位指导申报人员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进行申报,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推荐意见的电子文档,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单位推荐意见电子文档统一发至邮箱(gsstgjc@163.com )

(四)所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均为各项目网上申报日期截止的第2天,具体申报时间请查询相应选派办法。如网上申报时间截止至周五,则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顺延至下周一。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请各申报人员和单位务必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因申报项目多,请各申报人员及各单位有关部门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不一致等情况,省教育厅将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

(二)西部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须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骑缝章。

(三)请各单位做好项目宣传工作,指导申报人员按时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工作。纸质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2。

工作中有何疑问,请及时联系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刘倩/刘俊玲

电话:0931-8826130/8864103

邮箱:gsstgjc@163.com     

附件 1.申请人信息一览表

        2.申报材料清单

 甘肃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20日


申请人信息一览表.xls

申报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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